随着我国人民年龄的增长和家庭结构的改变,越来越多的老人独居或是与其他老人一起居住。面对这类问题,不少老年人和子女都曾经感到束手无策,特别是在亲戚朋友都不能够帮助的情况下,家庭常常因此产生纠纷。这时,意定监护人就成了推动老幼关系和谐的重要工具。
关于意定监护人,最早是提出在生育控制强制居住的家庭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为了避免“空巢老人”而进行纠正性的管理措施。后来,这种管理制度被化解后,也没有消失,反而变成了一种法律制度,一种保障措施。
意定监护人,是指一旦自己成为意识或精神状态无法真实表达,其身体、财产等方面需要受到代理或者其他方面需要人代为处理时,由本人提前指定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管理事务和代理意志的人。意定监护人的设立,是权利保护、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化措施,也是现在许多发达国家使用的二十世纪最大发明之一。意定监护人制度落实后,一旦出现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便可由指定的监护人履行自己的意愿,避免了在病情发作时的诸多限制和风险。
意定监护人对于家庭的意义很重大,在处理家庭老幼关系的时候不可忽视。如果您也想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打算,请尽快制定意定监护人,做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