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权是指在极限高度以上的土地使用权,与之对应的是地下附着物使用权。简单来说,就是一块地的所有权被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到地球中心的所有权,一部分是距离地面一定高度以上的使用权。
地上权的使用期限通常为50年到70年,不同的城市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将被分配给使用者,在建筑和发展项目中使用,使得土地的产权得到更好的使用。然而,当期限到达时,土地所有权将返回国家,使用者需要支付相关费用来延长使用期限或者协商地价赔偿退还土地。
地上权是中国的特殊产权形式,它的出现是为了适应城市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它的实施可以使得土地精细利用,促进城市建设,推动经济发展。